2005年2月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给邻里关系立个法
岳德亮

  给邻里关系立个法如何?日前,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就收到人大代表杨一青提交的《关于制订<杭州市居民邻里关系条例>的建议》。对于这个全国首创的建议,承办部门和有关社会学专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邻里间距离近心却远
  “远亲不如近邻”,处好邻里关系,不仅是生活的需要,而且也是我们获得心理健康的需要。城市邻里之间相处,本应是时常走动、串门,遇到困难帮一把,逢上喜事也请大家来分享,融洽相处,真正将邻居视为最永恒的朋友。
  而反观我们现在的生活,自打进入电气时代之后,邻里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变得冷漠。如今家家单门独户,由于工作忙等方方面面的原因,距离近,而心却似隔千山万水。由于缺乏沟通,彼此间一旦发生纠纷,就可能势同水火,唇枪舌剑,甚至大动干戈。
  订条例规范邻里关系
  杭州学军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杨一青代表提出,邻里关系大量属于道德调节范畴,与法律调节不属一个层面,但邻里和睦,和谐是创造杭州和谐创业、生活环境的重要内容,由于邻里关系不协调,矛盾尖锐的事时有发生。建议条例应从言语行为等方面规范邻里关系,提倡做什么,反对或者不应该做什么,社区、人民调解怎样发挥作用等作出需要的规定,以促进杭州市民邻里关系和谐友好。
  新鲜必要意义大
  杭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对杨一青代表的提法的第一感觉是:新鲜,有必要,很具积极意义。在城市住宅越住越高而邻里关系却越来越淡的今天,杭州市如能适时对邻里关系进行立法,的确是个好做法。(岳德亮)